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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20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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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纪委近日对外公布,已出台《温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暂行办法》,并将在全市推行。办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利益冲突,主要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等近姻亲。同时,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等拟制血亲也属于特定关系人。click
《崢•周刊》:义愤填膺骂公务员,挤破脑壳考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在中国的特权和待遇之高让人嗟叹,根据笔者亲生经历,说老百姓想象不到完全不夸张;同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中国式哲学在每一个朝代坚挺不衰。温州此次出台的这份办法,或许是一个打破人际关系扭曲形态和公务员太重特权的一个好的起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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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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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6










